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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消防栓取水洗车?义乌两名驾驭员需付出高价“洗车费”

作者:爱游戏APP手机登录网页版  时间:2024-02-02 23:08:48

  近来,义乌市归纳行政法律局城西大队查处了两起私行盗用城市供水案子,两名工程车驾驭员因从消防水取水洗车被处分,为自己的“克勤克俭”付出了2100元的高价“洗车费”。

  3月9日下午,义乌市归纳行政法律局城西大队接到大众告发,西站大路铁路口岸二期门口消防栓有人私行取水。法律队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,发现两人正通过塑料管从消防栓取水,对工程车辆车身及轮胎进行整理洗刷,邻近路途现已污水横流。据了解,现场的马某和杨某都是工程车的驾驭员,两人从消防栓取水的行为未经城市供水企业赞同,也未报公安消防部分同意,已涉嫌盗用城市供水,法律队员现场责令两人中止取水行为并到大队合作进一步查询。

  杨某介绍,他是工程车的驾驭员,3月9日下午他预备驾驭车辆去公司,由于前一天下过雨他发现车轮带了不少泥土,车身也比较脏,途经西站大路看到消防栓,就想趁便洗个车。“我曾经看到有人从消防栓取过水,知道用扳手就能翻开,所以今日才想图个便利、贪个廉价,没想到有这么严峻的结果。”马某和杨某是同一公司的驾驭员,刚好驾车通过也打起了蹭水洗车“小算盘”。

  两人的行为违反了《浙江省供水管理方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“制止城市用水用户盗用城市供水”的相关规定。依据《方法》第四十条第一项:盗用公共供水的,责令其改正,补交公共供水水费,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依据供水部分核对,两人洗车期间共用水37.74立方米,每人别离补缴了100元的水费,一起两名当事人均因盗用城市供水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分,并依据《义乌市信誉评分方法》,扣除个人相应的信誉分。